长城汽车法务部近日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针对一起网络侵权事件采取法律行动。据披露,某网络用户未经授权使用“长城汽车法务部”名义注册账号,并盗用企业标识作为头像,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内容,引发公众误解。
该行为被认定构成对长城汽车名称权及名誉权的双重侵害。企业法务团队指出,冒用行为不仅误导消费者认知,更对企业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经核查,涉事账号发布内容与长城汽车官方立场无关,但因标识高度相似,已形成实质性侵权。
针对侵权行为,长城汽车已正式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涉事用户承认其违法行为,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目前该用户已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完成经济损失赔偿,并通过原发布渠道向公众致歉。
企业法务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网络平台监测力度,对恶意侵权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此次事件也提醒公众,在获取企业信息时应通过官方认证渠道核实,避免被虚假账号误导。法律专家指出,此类案件的快速处理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为同类维权提供了参考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