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技术模仿人类声音早已突破科幻想象,但当这种能力被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活动时,法律边界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全国首例AI声音仿冒不正当竞争案,判决结果为数字时代的声音权益保护提供了重要判例。
案件源于米哈游公司对某AI变声软件的诉讼。该软件不仅提供《原神》63款游戏角色的语音包供用户付费使用,还大量使用角色形象进行宣传。经声纹司法鉴定确认,软件中的角色语音与游戏原始配音存在高度一致性。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公司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截取游戏角色一分钟音频并混合其他素材训练AI模型,导致用户在使用变声功能时产生角色关联性混淆。
针对被告提出的"声音权利应属配音演员"的抗辩,主审法官徐弘韬指出,游戏角色声音的商业价值源于角色设定而非配音演员个人特征。当特定音色与游戏形成稳定对应关系时,这种声音即具备商业标识属性。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75万元。
配音行业面临的困境更为复杂。从业者许晓儒(化名)发现,多部AI生成的短视频和广告旁白在节奏语气上与其高度相似。他怀疑自己的声音被用于模型训练,但维权面临多重障碍:AI训练过程不透明导致取证困难,侵权主体分散增加诉讼成本,声音相似度鉴定需要专业机构支持。律师游云庭分析,当前数据训练的"黑箱"特性使得权利人难以锁定侵权方,即便通过平台调查取证,整个流程也可能耗时数年。
司法实践正在回应技术挑战。202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首次明确"未经同意使用自然人声音训练AI模型,生成可识别合成人声的构成侵权"。这份司法文件将AI拟声行为纳入法律规制范围,为声音权益保护提供了明确依据。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宫晓艳解释,权利人需证明两点:声音具有公众可识别性,以及侵权声音与原始声音构成实质相似。
地方司法机关同步推进源头治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今年夏天发布《初创型AI企业法律指引》,针对声音侵权等高频风险提出38项合规建议。该指引特别强调,AI企业使用他人声音进行创作必须获得明确授权,使用范围、目的需通过书面合同约定,平台默认勾选授权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综合履职团队负责人宋珊珊提醒,商业使用场景下,声音授权应细化到具体应用场景,避免模糊表述引发纠纷。
技术发展带来的权利重构正在引发深层思考。当AI能够低成本复制人类声音特征时,传统声音权益保护体系面临挑战。法律界人士指出,声音作为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复合载体,其保护需要平衡技术创新与权利保障。司法判例的积累和专门性立法的完善,将成为构建数字时代声音权益保护框架的关键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