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甄选与崔某之间的网络侵权纠纷案,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终审判决。法院最终驳回了崔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原判,即崔某需公开道歉并赔偿东方甄选36000元人民币。
据悉,崔某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上诉理由并未获得法院的支持。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准确无误,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根据判决要求,崔某需在其运营的两个抖音账号——“东坡妹妹”(抖音号:yingziwu9729)与“Lily”(抖音号:9797Lily)上发布并置顶道歉声明,向东方甄选表达歉意。同时,崔某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东方甄选方面对此表示,对于网络上出现的恶意造谣和抹黑行为,公司将继续采取法律手段,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终审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为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东方甄选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权,无疑向外界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对于网络侵权行为,绝不姑息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