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直播购物盛行的当下,不少经营者利用“保真承诺”及“假一赔十”等口号,作为吸引消费者的利器。然而,当商品未能兑现这些承诺时,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便凸显出来。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为消费者权益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法院判决经营者需承担远超法定标准的“假一赔十”责任,以此严厉惩处网络直播营销中的欺诈行为。
相较于传统的线下消费模式,网络消费以其庞大的流量和迅猛的发展势头,成为现代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无法亲身体验商品,易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做出购买决策,这也导致了消费后纠纷频发。因此,构建一个更加透明、诚信的网络消费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为应对这一挑战,法院通过司法判决,为消费者提供了坚实的权益保障。这些判决不仅为消费者权益兜底,更向经营者发出了明确信号:必须信守承诺,严禁虚假宣传。同时,这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保持清醒头脑,理性消费,共同促进网络消费环境的健康发展。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目前我国直播电商相关企业数量已超过35.9万家。特别是在2025年,新增注册相关企业数量已达到约5.8万家。从近五年的注册数量趋势来看,直播电商相关企业呈现出逐年快速增长的态势,并在2024年达到了历史顶峰。
从地域分布来看,广东省、四川省和浙江省的直播电商相关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广东省的直播电商相关企业数量超过5.3万家,四川省和浙江省则分别拥有2.7万余家和2.6万余家相关企业。这些地区不仅电商产业发达,而且消费者对于网络直播购物的接受度也相对较高。
天眼查风险数据显示,涉及司法案件的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约占总数的0.85%。虽然这一比例相对较低,但仍需引起业界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在享受网络直播购物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我们更应关注其背后的风险与挑战,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