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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规引热议:企业必缴,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时间:2025-08-07 08:21:42 来源:越女事务所编辑:快讯团队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期,关于社会保险(社保)的一项新政策引发了广泛讨论,尤其是针对职场人士自愿放弃社保的现象。

事情起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在八月初发布的一系列新司法解释,这些解释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九条尤为引人注目,它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双方约定不缴纳的协议无效。

这一规定让不少职场人士和企业主感到意外。有的打工者担忧,公司可能会因此降低底薪,询问是否可以拒绝缴纳社保。而一些小企业主则表示,生意艰难,如果强制缴纳社保,只能通过降薪等方式来维持运营。

当然,也有支持者认为,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本就是应尽的责任,不应有异议。

社会各界对此反应不一,但仔细分析,这一规定并非政策突变,而是对现有法条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事实上,一些企业在招聘时,如瑞幸、星巴克等,会要求应聘者已在其他地方缴纳社保。这一看似奇怪的要求,实则是企业为了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而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而此次最高法的解释,明确了任何关于不缴纳社保的约定均属无效,即便是员工最初同意,也可以反悔并要求企业补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规定也涉及到员工可能面临的“背刺”风险。企业在补缴社保后,有权要求员工返还因不缴纳社保而额外发放的工资。同时,社保费用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补缴时双方均需按比例补缴。

网上有观点认为,这一解释可能导致大量员工起诉不缴纳社保的企业。但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许多员工出于自身考虑,可能并不愿意因此与企业关系破裂。

最高法还强调了因企业不缴纳社保而辞职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原有社保法规的进一步强调和细化,旨在更好地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它鼓励员工积极维权,同时也提醒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保。

对于这一变化,有网友预测,未来零工经济可能会更加流行。企业可能会倾向于招聘更多的兼职员工,以避免缴纳社保的费用。根据国家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被视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实际上,零工经济已经存在多年,并且近年来越来越受欢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加入零工大军,以灵活的工作方式赚取收入。

面对社保政策的变化,无论是职场人士还是企业,都需要灵活应变,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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