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在新能源领域迈出重要步伐,发布了一系列文件,旨在推进新能源上网电价的市场化改革,此举引发了广泛关注。
其中,一份名为《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于8月7日正式印发。该文件明确指出,山东省内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量,将原则上全部纳入电力市场进行交易,上网电价也将通过市场竞争来决定。这一举措标志着山东省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紧接着,在8月8日,山东省又发布了《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这份文件建立了全流程标准化的机制电价竞价机制,是全国首个针对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的省级实施细则。《细则》的出台,为新能源项目的电价竞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在竞价机制方面,《细则》采用了“边际出清+动态调整”的方式。具体而言,同类型的新能源项目会按照申报电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最后一个入选项目的报价将成为统一的机制电价。这一机制确保了市场的竞争性和公平性。同时,为了应对边际机组的特殊情况,《细则》还设置了50%的比例限制。当边际机组入选的电量不足其申报电量的50%时,该机组将被取消资格,并以前一项目的报价作为出清价。这一规定有效避免了边际项目因入选电量过少而遭受经济损失。
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尤其是户用项目规模小、主体分散的特点,《细则》创新性地设计了“自主+代理”双参与模式。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以自主选择申报,且无需提供履约保函,这大大降低了户用分布式光伏的竞价门槛。同时,《细则》还要求分布式项目并网需满足“四可”条件,即可观、可测、可调、可控,以推动碎片化分布式新能源更好地融入电力系统调度体系。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市场化改革,不仅能够促进新能源项目的健康发展,还能够提高电力市场的竞争性和公平性。未来,随着这些政策的深入实施,山东省的新能源产业有望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