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发布了关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管理的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将持续至2025年9月15日。该通知聚焦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以及宣传规范。
针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组合驾驶辅助系统,通知明确要求企业在车辆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的明显位置以及用户手册中清晰展示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此举旨在防止驾驶员错误地将辅助驾驶功能当作自动驾驶功能使用,从而提升行车安全。同时,企业还被要求开发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实时关注驾驶员状态,并在必要时发出警示或采取控制措施,确保行车安全无虞。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企业不得通过用户操作或系统逻辑来关闭上述的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市场监管总局将对相关功能存在不足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并在必要时将其纳入缺陷分析范畴。对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等信息,企业在宣传时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宣传,更不得暗示辅助驾驶系统具备其实际并不具备的功能。
在软件在线升级(OTA)方面,通知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分类管理要求,未经备案不得擅自开展OTA升级活动。企业需确保升级活动不会隐瞒产品缺陷,并保持产品与准入产品的一致性。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协调管理,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确保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