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竞争监管机构,即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近日对谷歌亚太公司采取了法律行动,指控其在与该国两大电信巨头Telstra和Optus的合作中存在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指控的核心在于一系列协议,这些协议规定在特定时间段内,Telstra和Optus销售的安卓手机上只能预装谷歌搜索引擎。
据悉,这些协议的实施时间跨度从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两家电信公司因预装谷歌搜索引擎而获得来自谷歌的广告收入分成。作为回报,它们不得预装其他搜索引擎。在ACCC的调查过程中,谷歌承认了相关责任,并展现出合作态度,同意与ACCC共同向法院提议一项罚款方案,金额高达5500万澳元(按当前汇率计算,约2.57亿元人民币)。
谷歌方面表示,这些协议可能对市场竞争造成了实质性影响。为解决更广泛的竞争问题,谷歌及其母公司Google LLC还签署了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书,该承诺书已被ACCC接受。尽管谷歌对ACCC提出的一些问题持保留意见,但它已承认问题存在,并希望通过承诺书加以解决。
承诺书内容包括,谷歌将从与安卓手机制造商和电信运营商的合同中移除有关预装及默认搜索引擎的限制。这份承诺书是对Telstra、Optus和TPG去年提交的承诺书的补充。这三家电信运营商之前已向ACCC提交了自己的承诺书,以解决与谷歌协议相关的问题,它们并未成为此次诉讼的被告。
ACCC主席吉娜-卡斯・戈特利布强调,限制竞争的行为在澳大利亚是非法的,因为这通常意味着消费者面临更少的选择、更高的成本或服务质量下降。她表示,此次诉讼的结果,加上电信运营商们的承诺书,为澳大利亚数百万消费者未来拥有更多搜索选择创造了条件,也为竞争性搜索引擎提供商提供了接触澳大利亚消费者的机会。
戈特利布女士进一步指出,这些变化发生在人工智能搜索工具正深刻改变人们获取信息方式、创造新竞争格局的关键时期。根据Telstra、Optus和TPG向ACCC提交的承诺书,这些公司将不再与谷歌续签或达成新的协议,要求搜索服务必须是安卓设备上的独家预装和默认搜索功能。它们可以在设备级别分别配置搜索服务,不受谷歌设定的限制,并有权与其他搜索引擎提供商达成预装协议。
戈特利布女士总结说,随着人工智能搜索工具的普及,消费者将有机会在手机上尝试不同的搜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