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颁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对数字标签在预包装食品中的应用规范作出详细规定。该公告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突破传统实体标签在信息展示上的空间限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透明的食品信息。
为确保数字标签的实用性和规范性,公告明确提出内容设计标准:信息展示需清晰、醒目且易于阅读,严禁使用弹窗、飘窗等干扰性元素。同时,鼓励企业将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现有二维码整合,实现“一码多用”,支持食品信息查询、追溯及结算等功能,提升企业管理效率的同时优化消费者体验。
在信息管理方面,公告强调数字标签内容的修改需全程留痕,包括修改内容、时间及操作者信息,确保可追溯性,防止信息被篡改。这一要求为数字标签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数字标签已在大宗食品领域广泛推广,覆盖乳制品、粮油、焙烤食品、肉制品及饮料等品类,超千款产品完成应用。这一创新举措标志着我国食品标签管理迈入数字化新阶段,为构建透明、高效的食品供应链体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