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关于微信公众号名称的争议引发关注。一名公众号运营者公开吐槽,称其运营多年的公众号“千问”遭到阿里巴巴方面的反向投诉,理由是涉嫌商标侵权。这一事件在社交媒体上迅速发酵,成为知识产权领域讨论的焦点。
据运营者介绍,该公众号注册于11年前,最后一次更新时间为2015年,长期处于停更状态。今年2月,运营者突然收到微信平台的通知,称阿里巴巴以“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为由,要求对其公众号名称进行处理。这一投诉让运营者感到困惑,因为其公众号名称的注册时间远早于阿里巴巴相关商标的申请日期。
公开资料显示,阿里巴巴确实持有“千问”在第35类(广告销售、商业管理)的商标注册证书,但该商标的申请时间明显晚于公众号注册时间。运营者认为,自己作为先使用者,不存在侵权行为,反而是阿里巴巴的产品名称与已注册的公众号名称“撞车”。他质疑,这种“后来者反告先使用者”的做法有失公平。
微信平台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遵循“先注先得”的原则,即公众号名称的归属以注册时间为准,且需考虑在先使用情况。自去年11月以来,阿里巴巴已多次向微信平台发起投诉,但均被驳回。最新一次投诉发生在今年2月4日,结果依然未变。
有观点认为,此类纠纷的解决不应仅依赖法律途径,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协商或许更为高效。例如,企业可以通过支付一定费用,和平取得名称的使用权,既尊重了先使用者的权益,也避免了不必要的争议。此前,新浪收购weibo.com域名的案例就被视为妥善处理类似问题的典范。
目前,该公众号仍保持原有名称,运营者表示暂无改名计划。阿里巴巴方面尚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但业内普遍认为,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类似争议可能会更加频繁地出现,如何平衡各方权益将成为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