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近日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展开修订工作,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聚焦于提升行车安全,通过明确关键操纵件需配备实体装置,减少驾驶员对显示屏的依赖,降低驾驶分心风险。
根据征求意见稿,多项涉及行车安全的核心功能必须采用实体操纵件。灯光系统方面,转向灯、危险警告灯(双闪)和喇叭被列为强制配备项;挡位操作中,P/R/N/D挡位禁止使用纯屏幕换挡方式,必须保留实体挡杆或按钮;驾驶辅助领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智驾)的激活开关需为实体装置;安全应急类功能包括雨刮、除霜除雾、车窗升降、紧急呼叫(AECS)以及电动车断电开关,均需配备实体控制部件。
技术要求层面,征求意见稿对实体操纵件提出具体规范。操作尺寸方面,有效操作面积不得小于10mm×10mm;可用性设计需满足固定位置、可盲操、具备触觉或听觉反馈等条件;可靠性标准要求,在车机死机或断电情况下,基础功能仍能正常使用。这些细节旨在确保操纵件在各种工况下均可稳定发挥作用。
此次修订特别强调"可达、可用、基本可盲操"的设计原则,通过实体装置的触觉反馈机制,使驾驶员无需持续观察显示屏即可确认操作结果。这一调整针对当前智能汽车过度依赖屏幕交互的现状,通过硬件层面的强制要求,从源头降低因分心操作引发的安全隐患。
根据实施计划,该标准预计于2026年7月1日起对新生产车辆强制执行,已售车型不受影响可继续正常使用。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至2026年4月13日,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指定渠道反馈建议。此次修订标志着我国汽车安全标准向智能化时代的适应性调整,为行业技术发展划定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