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某论坛上出现了一个引发广泛讨论的争议性话题:“中国建成空间站后若拒绝美国参与,是否构成对国际法的违反?”这一论调看似以维护国际秩序为名,实则暴露了某些势力对国际规则的双重解读与霸权逻辑。
中国空间站的建成,是中国航天人三十年如一日自主创新的成果。从1992年确立载人航天“三步走”战略,到2022年天宫空间站全面建成,中国投入巨额资金、整合全国科研力量,完全依靠自身技术突破完成这一壮举。这一过程未依赖任何外部资金或技术援助,其所有权与运营权自然归属中国。正如国际法明确规定的“谁发射、谁管辖”原则,中国对空间站拥有绝对的管理权与决策权。
国际太空探索的核心法律框架《外空条约》虽强调外层空间“为全人类共同利益而开放”,但其前提是“平等互利、相互尊重”。条约同时明确,各国对其发射的太空物体享有管辖权。这意味着,参与太空合作需基于自愿原则,而非单方面索取。中国从未关闭合作大门,但合作的前提是对方必须尊重中国的自主权与利益。
美国对此的指责,暴露了其长期奉行的双重标准。回溯至国际空间站建设时期,美国主导的联盟曾以“技术安全”为由,将中国排除在外。即便中国主动提出技术合作方案,仍遭断然拒绝。2011年,美国更通过“沃尔夫条款”,以立法形式禁止NASA与中国开展任何形式的航天合作,甚至限制中国学者参与国际学术交流。这一系列举措,本质上是中国航天崛起前的系统性封锁。
面对外部封锁,中国航天选择自力更生。从神舟系列载人飞船到嫦娥探月工程,从天问一号火星探测到天宫空间站常态化运营,中国用短短十余年时间,完成了其他国家数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发展历程。如今,天宫空间站已成为全球唯一在轨稳定运行的空间站,可支持3名航天员长期驻留,并开展涵盖生命科学、微重力物理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实验。
反观美国主导的国际空间站,因设备老化、维护成本高昂等问题,预计将在2030年前后退役。此时炒作“中国违反国际法”,实则是试图通过道德绑架,免费获取中国航天成果,维持其太空霸权。这种“自己筑墙、他人开窗”的逻辑,与其标榜的“规则导向”形成鲜明对比。
中国对空间站的合作始终持开放态度,但开放不等于无原则妥协。2025年,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航天员联合培养协议,首位外籍航天员将进入天宫执行任务。中国已与欧洲航天局、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等开展深度合作,全球17个国家的9个项目已入选空间站首批科学实验清单。这些合作均基于“平等互利”原则,要求合作方遵守中国制定的规则与标准。
美国若想真正参与中国空间站合作,需先废除“沃尔夫条款”等歧视性法律,以平等姿态重新建立对话。中国航天的发展从来不是为了垄断太空,而是为全人类和平利用太空提供公共产品。但这种开放,必须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而非单方面索取或霸权施压。
历史已证明,封锁无法阻挡中国航天前进的步伐。从被排除在国际空间站之外,到建成全球领先的空间站,中国用实力诠释了“自主创新”的价值。未来,天宫空间站将继续作为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而那些固守霸权思维的国家,终将在时代潮流中失去话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