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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一锤定音:露韦美公司恶意诉讼败诉,宇树科技获8万赔偿维护权益

   时间:2026-04-28 12:18:44 来源:互联网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杭州宇树科技公司近日在一场专利侵权诉讼中取得关键胜利,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构成恶意诉讼。根据4月24日公布的判决结果,露韦美公司需向宇树科技赔偿合理开支8万元,并承担3700元案件受理费用。这场持续近九个月的法律纠纷,以被告方宇树科技的反诉主张获得司法支持而告终。

案件核心围绕宇树科技旗下"A2机器狗"和"Go2机器狗"展开。2025年8月,露韦美公司首次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害发明专利权诉讼,指控宇树科技产品侵犯其"一种电子狗"专利。这场诉讼成为宇树科技成立后首例涉及发明专利的司法纠纷,此前该公司仅经历过一起竞业限制相关诉讼。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记录显示,露韦美公司名下共有两项专利:2016年申请的"一种电子狗"专利和2023年申请的"一种会议同声智能系统"专利。值得注意的是,在2026年3月12日,涉诉的"电子狗"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理由是该专利不具备《专利法》要求的创造性标准。这一行政决定直接动摇了露韦美公司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露韦美公司明知专利存在创造性缺陷仍坚持诉讼,其行为已超出正当维权范畴。尽管宇树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数额远低于实际损失,但法院认为该金额具有象征意义且证据充分,因此予以全额支持。判决同时强调,恶意诉讼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更对被诉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干扰。

据公开庭审记录显示,露韦美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宇树科技产品存在技术抄袭行为。相反,宇树科技提交的技术比对文件显示,其机器狗产品在运动控制算法、传感器布局等核心领域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这场判决为科技企业应对恶意专利诉讼提供了重要司法参照,也凸显了专利实质审查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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