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官网正式对外公布了由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生命科学伦理分委员会制定的《人体基因数据研究伦理指引》,旨在应对人体基因数据广泛应用过程中面临的伦理挑战,推动该领域实现负责任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彭耀进指出,人体基因数据具有高度敏感性,其采集、存储、使用及共享过程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泄露、群体遗传特征被滥用等风险,甚至威胁国家生物安全。如何在保障科研创新活力的同时,构建有效的伦理治理框架,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新发布的《指引》明确提出,人体基因数据研究需以“增进人类福祉”为首要目标,同时遵循尊重自主、控制风险、防止滥用、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则。文件强调,所有研究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伦理底线、法律红线与安全边界,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伦理治理体系。
针对高风险场景,《指引》制定了更为细致的规范。例如,在知情同意环节,除保障参与者自主选择权外,还允许在合规前提下采用“广泛同意”或“动态同意”机制,以适应基因数据长期存储与二次利用的需求。在隐私保护方面,要求通过数据脱敏、分层级访问授权等技术手段降低泄露风险,并规定数据处理者需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安全事件。
为防止基因歧视现象发生,《指引》对涉及少数民族、遗传隔离群体等特定对象的研究提出严格限制,要求避免采集范围过度扩大或数据共享不当,同时禁止在研究报告与成果发布中使用带有偏见或污名化的表述。
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生命科学伦理分委员会委员丛斌表示,《指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人体基因数据伦理治理从“原则性倡导”转向“精细化指导”,通过强化风险管控与滥用防范,彰显了维护人类尊严与公共利益的坚定立场。例如,文件要求对可能产生跨代影响的应用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基因数据被用于违背伦理或公序良俗的活动。
彭耀进认为,推动《指引》落地需多方协同发力:科研机构应将伦理要求融入项目管理全流程,完善内部审查与风险防控机制;科研人员需增强规则意识,确保数据采集、使用与共享行为合法合规;伦理审查委员会则要提升专业能力,严格履行把关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