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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玛特胜诉奈雪的茶获赔32万 “大字引流小字免责”难逃法律追责

   时间:2026-06-05 02:18:17 来源:互联网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就泡泡玛特与奈雪的茶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深圳市品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奈雪的茶运营主体)在商业活动中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向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并承担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目前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正式生效。

案件起因可追溯至2025年9月。当时,奈雪的茶通过线下门店、官方公众号及线上小程序推出联名风格主题营销活动,推出多款名为“米布布”的产品。其宣传物料中大量使用泡泡玛特旗下LABUBU经典卡通形象,并配以“喝米布布抽LABUBU”“布布们集合!免费喝布布,抽LABUBU”等推广文案,引发市场关注。

泡泡玛特随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主张奈雪的茶未经品牌授权,擅自使用与LABUBU一致或近似的名称标识进行商业引流。该公司认为,此类行为极易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双方存在品牌联名或IP授权合作。

法院审理查明,奈雪的茶在宣传内容中重点突出“LABUBU”“米布布”“布布”等字样,与泡泡玛特LABUBU产品名称高度相似。这种表述方式足以使公众产生双方存在合作的错误认知,符合不正当竞争的认定标准。尽管奈雪的茶在活动中标注了“活动奖品由奈雪自行采买,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的声明,但法院认为其排版方式存在明显问题。

判决书指出,奈雪的茶采用“大字引流、小字免责”的排版策略:吸引客流的宣传标语占据版面核心位置且字号醒目,而免责说明则以极小字体置于图文边角。这种标注形式难以对消费者起到有效提示作用,无法消除公众对双方合作的联想,因此不能作为免除侵权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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