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商业诋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MCN机构深圳市乾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组织旗下博主在新品上市关键期集中发布贬损性视频,构成对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商业诋毁,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30万元。该判决引发业界对网络测评乱象的关注。
据法院审理查明,乾派公司通过旗下多名合作博主,在哔哩哔哩等网络平台发布涉及vivo及iQOO品牌产品的视频内容,共计32个独立主题。这些视频集中在新品上市前后发布,使用"史上最烂""瞎眼""不具备IP68防水功能"等极端表述,经跨平台传播后总播放量达数十万次。值得注意的是,相关视频还嵌入某二手交易平台广告,引导用户至该平台购买二手手机。
判决书披露的运作模式显示,涉案账号虽实名注册于沈某春等多名博主,但账号简介均标注"MCN:乾派公司"字样。视频内容需经公司统一审核后方可发布,商业合作订单由公司集中对接分配。在收益分配方面,有博主证实仅获得约6%的分成,其余大部分收益由机构及关联工作室获取。这种"前台表演、后台操控"的模式,暴露出所谓"独立测评"背后的产业化运作链条。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始终欢迎真实客观的消费者评价,但对于通过虚假测评造谣抹黑、借机牟利的违法行为,将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据悉,该判决正值《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之际,为规范网络测评行为提供了司法参考。
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判决明确了MCN机构作为商业诋毁共同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当机构通过组织化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随着网络内容产业快速发展,此类判决有助于遏制"流量至上"的畸形生态,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