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流传的一段视频引发了公众对无人驾驶技术的热议。视频中,一名交警在例行检查酒驾时,意外发现一辆正在行驶的汽车主驾驶座上竟然空无一人,而副驾驶座上的人则处于醉酒状态。经过进一步调查,原来这位司机因饮酒无法亲自驾驶,便让朋友通过手机将汽车设置为自动驾驶模式,试图以此规避酒驾风险。
然而,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无人驾驶技术真实性的质疑。毕竟,如果无人驾驶汽车真的能够实现“无人”,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为了解答这一疑问,我们首先需要了解自动驾驶技术的分级。根据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汽车智能驾驶共分为0至5六个级别。其中,3级是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的分界线,3级以下为辅助驾驶,3级以上则为自动驾驶。4级自动驾驶意味着在绝大部分场景下,车辆可以实现自动驾驶,但在极端情况下仍需人类进行干预。而5级自动驾驶则能够在任何场景下实现完全无人驾驶。
尽管如此,我国对于无人驾驶汽车的监管仍然十分严格。2023年1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统称“安全员”)。对于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也需要随车配备安全员。而对于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自动驾驶汽车,则根据自动驾驶级别的不同,对安全员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指南》还对安全员作出了明确要求。安全员需要接受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所从事相关运输业务的培训,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同级别自动驾驶系统操作技能,并具备紧急状态下接管车辆等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在自动驾驶汽车的自动驾驶功能发生变更或更新升级后,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还需要及时加强对安全员的在岗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新功能、新技术和新要求。
除了对安全员的要求外,《指南》还对自动驾驶汽车本身提出了明确要求。自动驾驶汽车应在车身以醒目图案、文字或颜色标识,明确向其他交通参与者告知其自动驾驶身份。同时,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还需要通过播放视频或张贴标识等方式,向乘客告知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安全乘车知识、安全设施使用方法以及紧急逃生方法等事项。
那么,如果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时发生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对此,北京市经信局在2024年6月就《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认定。如果车内有驾驶人,则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理;如果车内无驾驶人,则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
同样,深圳市在2022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也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理;如果事故造成损害且责任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的,则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情形的,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如果事故造成损害且责任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的,则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虽然无人驾驶技术正在不断发展,但公众仍需保持理性态度。即使是无人驾驶汽车,也需要有人监督其行驶安全。对于司机朋友来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仍然需要牢记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