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上古汉语第一人称代词“吾”和“我”的句法语义分工时,一项新的研究成果揭示了两者在施通格系统中的显著差异。这项研究由童梦园和鲁方昕合作完成,通过对《左传》和《论语》的详尽调查,他们提出了一个创新的解释框架。
传统上,学者们对“吾”和“我”的分工提出了多种解释,包括形态说、语义语用说、方言演变说和韵律重音说。然而,这些理论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童梦园和鲁方昕的研究则另辟蹊径,从世界语言的角度审视上古汉语,特别是从施通格系统的视角出发,对“吾”和“我”的区别进行了新的解读。
研究结果表明,“吾”和“我”在句法语义上的分工主要体现在施通格上。具体而言,“吾”主要充当及物小句的施事(A),而“我”则主要充当及物小句的受事(P)和不及物小句的主语(S)。这种分工与藏缅语的配列特点相似,显示出古代汉语在格系统上的分裂性。
在《左传》和《论语》中,“吾”作为施事(A)的比例高达76.47%,而“我”作为主语(S)和受事(P)的比例则分别为69.31%和96.75%。这种分布模式表明,“吾”更倾向于标记具有强施事性的论元,而“我”则更倾向于标记具有强受事性的论元。
研究还发现,“吾”和“我”的分工并非绝对,上古汉语的施通格系统具有一定的分裂性。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吾”也可以充当不及物小句的主语(S),而“我”也可以充当及物小句的施事(A)。这种分裂性主要受到论元的自主性和及物性等因素的影响。
在解释“吾”作主语(S)的情况时,研究者指出,这通常与论元的自主性和话题度有关。当主语具有自主性或高话题度时,更倾向于使用“吾”。例如,在表示自主行为的动词后,如“言”、“争”等,以及在意念被动句和否定句中,都倾向于使用“吾”。
相反,“我”作施事(A)的情况则主要出现在低及物性和非实然小句中。例如,当谓语动词不是典型的直接作用于受事的及物动词时,如“有”、“得”、“欲”等,以及在条件句和将来时等非实然小句中,都倾向于使用“我”。
研究还探讨了“吾”和“我”在非核心论元位置上的分布。在非核心论元中,“我”主要出现在旁语位置上,而“吾”则主要出现在领语位置上。这种分布模式进一步支持了“吾”和“我”在施通格系统中的分工。
这项研究不仅为上古汉语“吾”和“我”的分工提供了新的解释框架,还揭示了汉藏语系中施通格配列的普遍特点。通过对《左传》和《论语》的穷尽性调查,研究者们成功地展示了“吾”和“我”在句法语义上的显著差异,并揭示了这些差异背后的语言类型学原理。
童梦园和鲁方昕的研究成果在语言学界引起了广泛关注。他们的研究不仅深化了我们对上古汉语代词系统的理解,还为语言类型学和汉藏语系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