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行业历经多次起伏,市场的周期性变化已成常态。适时的调整被视为行业“排毒养颜”的过程,旨在促进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近期,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这一举措在业内引起了广泛讨论和深刻反响。
在中国能源转型的大潮中,分布式光伏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数据显示,到2024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达到1.2亿千瓦,占当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43%;发电量达到3462亿千瓦时,占整个光伏发电量的41%。截至2024年底,中国分布式光伏装机总量已达到3.7亿千瓦,是2013年出台上一版管理办法时的121倍。这一迅猛的增长态势,使得对分布式光伏的管理和规范变得尤为迫切。
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历程充满了波折。从世纪初传入中国,到2004年德国修订《可再生能源法》后,中国光伏企业抓住机遇打入欧洲市场,行业迎来了初步发展。然而,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导致欧美大幅削减补贴,中国光伏制造产业陷入寒冬。随后,国家推出“金太阳工程”刺激行业复苏,但2011年的欧美“双反”调查再次给行业带来重创。关键时刻,国家推出光伏电价补贴政策,为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分布式光伏也借此东风逐渐崭露头角。
尽管分布式光伏在近年来取得了显著进展,尤其是在“双碳”目标提出后的四年间,装机规模从2020年底的7831万千瓦猛增至2024年底的3.7亿千瓦,占比也从30.9%提升至42%,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确保分布式光伏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新的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新规在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更为精细化和差异化的管理。首先,将分布式光伏细分为自然人户用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光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四类,并重新划定了上网模式。户用光伏仍可在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自发自用三种模式中自由选择,但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则受到了更多限制。这一变化实质上反映了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即更加注重电网的承载能力和就近消纳的重要性。
新规还强调了电网在分布式光伏接入和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需要做好选址工作,并及时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申请,取得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还需要满足相关规划和政策规定,提交必要的材料,并在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合理选择接入系统设计方案。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分布式光伏的发展能够与电网的承载能力相匹配,避免无序发展和过度依赖上网带来的问题。
回归就近消纳的本质要义成为新规的核心要义之一。由于西北集中式光伏已经足够多,中东部分布式光伏需要错位发展。如果中东部的分布式光伏仍然高度依赖上网甚至是跨区送电,那么分布式光伏的意义将大打折扣。因此,新规鼓励分布式光伏回归就近消纳的模式,探索绿电直供、专线供电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可行路径。
源网荷储一体化作为一种积极的探索和试验,旨在突破大电网瓶颈,实现绿电直供。河南省在这一领域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规划了1000多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旨在逐步构建离网型微电网,形成稳定的就地绿电供应。如果这一试验成功,将为解决分布式光伏面临的种种困境提供有效方案。
新规还强调了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选址和并网申请流程的重要性,以及电网企业在项目接入和管理中的关键作用。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分布式光伏的发展能够更加有序、高效和可持续。
尽管新规的实施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但作为一种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它有望为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在顶层管理办法的推动下,期待行业能够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继续书写辉煌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