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近期就《杭州市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繁荣条例(草案)》向公众征集意见。该草案着重强调了监管模式的革新,力求在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草案建议采用“观察期”等前沿监管手段,旨在营造一个既鼓励探索又确保安全的产业环境。
针对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多样化的产品与服务,以及它们各自不同的智能化级别和应用场景,草案提议建立一套细致的分级分类监管框架,并结合沙盒监管机制,以期实现精准施策。这些措施不仅涉及传统的硬性监管,还倡导使用提示、预警及行政指导等更为灵活和人性化的监管方式,旨在激活市场主体的创新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