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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驾宣传新规:明确驾驶辅助非自动驾驶,强化车企安全责任

   时间:2025-08-14 04:48:23 来源:北京商报编辑:快讯团队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此文件旨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宣传及安全监管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汽车制造商需确保消费者能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严禁暗示消费者可将驾驶辅助系统误认为自动驾驶系统。这一规定强调了企业在产品宣传中的责任,要求企业在车辆应用程序、车载信息系统及用户手册中明确标注安全提示和使用指南,以避免驾驶员误用驾驶辅助功能。

为了加强驾驶安全,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企业需开发并使用先进的驾驶员监测系统。当驾驶员出现分心、脱手或睡眠等情况时,系统应立即采取警告措施,如语音提示、方向盘震动、限速控制、自动靠边停车及禁用驾驶辅助功能等,确保驾驶员能及时接管车辆控制权,降低事故风险。

针对智能网联汽车频繁的软件在线升级(OTA),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准确记录关键信息,并严格执行OTA升级管理要求。未经备案不得擅自进行OTA升级,不得推送未经充分测试的软件版本,更不得通过OTA方式隐瞒产品缺陷,确保车辆产品与准入标准一致,企业需承担产品安全责任。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了企业广告和商业宣传行为的监督。企业在向消费者介绍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及功能边界时,必须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严禁夸大宣传或误导消费者。在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暗示消费者驾驶辅助系统等同于自动驾驶系统,防止驾驶员滥用功能。同时,企业应避免夸大车辆驾驶性能,以免误导消费者进行不合理的高速驾驶。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旨在规范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宣传行为,将安全放在首位。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逐年攀升,车企在智能驾驶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但宣传上的模糊地带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驾驶违规行为频发。因此,加强监管、提升宣传规范性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驾驶自动化被明确划分为六个等级,其中0至2级为辅助驾驶阶段,驾驶主体始终为人;3至5级为自动驾驶阶段,系统在设计运行条件下代替人类执行驾驶任务。然而,一些车企在营销宣传中频繁使用“高阶智驾”、“自动驾驶”等词汇,导致消费者产生认知误区。因此,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在宣传过程中明确提示消费者,目前的智能驾驶技术仍处于辅助驾驶阶段,无法完全替代人类驾驶员。

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车企对智能驾驶的宣传也变得更加谨慎。在2025上海车展上,车企纷纷隐去了此前频繁使用的“高阶智驾”等词汇,转而强调智能驾驶的辅助性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表示,驾驶自动化的发展路径本身没有问题,关键在于实事求是地宣传产品,避免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才能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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