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披露,小米汽车已正式提交召回计划,涉及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8月30日期间生产的116,887辆SU7标准版电动车。此次召回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执行,与以往车企主动发起召回不同,本次事件源于监管部门对车辆安全缺陷的调查。
根据召回编号规则,末位字母可区分召回类型:V代表企业主动召回,I表示受调查影响召回,O则为监管部门责令召回。小米汽车此次召回编号末位为I,明确属于监管介入后的被动召回,与部分自媒体宣称的"主动召回"性质存在本质差异。
横向对比显示,今年8月广汽丰田曾主动召回13.4万辆凯美瑞、雷凌等车型,召回编号末位均为V;同期宝马召回22万辆国产及进口车型,长城汽车召回部分欧拉纯电动车,均属企业自主发起的V类召回。这些案例与小米受调查触发的I类召回形成鲜明对比。
从交付数据看,截至8月底小米SU7累计交付约36万辆,此次召回车辆占比超过30%。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该车型年内第二次触发召回机制——今年1月小米曾召回30,931辆SU7标准版,两次召回总量已超去年全年交付量。
监管介入触发的召回并非孤例。今年6月一汽-大众召回20万辆速腾,召回编号S2025M0101I明确标注"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后开展";3月北京奔驰召回1万余辆EQA、EQB电动车,编号S2025M0046I同样属于被动召回范畴。这些案例表明,汽车安全监管已形成常态化调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