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布,由公安部牵头制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起草工作。该文件针对乘用车安全性能提出多项技术规范,涉及动力系统、驾驶辅助功能及电池安全等核心领域,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在动力性能管控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乘用车每次启动后需默认进入"温和加速模式",即0至10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不得少于5秒。此规定适用于所有传统燃油车及新能源车型,仅发动机自动启停功能不受此限制。配套的电子加速踏板需具备误操作抑制功能,当车辆静止或低速蠕行时,系统应自动限制动力输出并通过声光信号提醒驾驶员。
针对智能驾驶辅助系统,文件规定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激活时,车辆时速超过10公里后必须持续监测驾驶员状态。监测方式包括手部接触检测和视线追踪技术,确保驾驶员始终参与动态驾驶任务。对于纯电动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除电动门把手外必须配备机械应急开启装置,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操作标识。

材料安全标准同步升级,驾驶室及乘员舱内饰须采用符合GB 8410标准的阻燃材料,客车内饰燃烧特性需满足更严格的GB 38262规范。发动机舱与其他区域的隔热设计要求使用防火固定件,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及后置发动机车型,其隔音隔热材料须达到A级防火标准。
新能源汽车专项规范中,动力电池系统需配备定向泄压装置和压力平衡系统,设计阶段预留安全泄压通道,确保异常工况下驾驶舱人员安全。车门系统安全要求细化至非碰撞侧车门,在动力电池热失控等紧急情况下,无需工具即可通过内外把手开启车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