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切实守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布《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号),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提出明确规范要求。
公告明确,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需对依据旧版本标准颁发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前全部注销;对于依据旧版标准出具且处于暂停状态、无法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同样需在2025年12月1日前全部撤销。自认证证书注销或撤销之日起,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不得继续销售相关产品,否则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2025年9月1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落地实施。新标准在防火阻燃、塑料总质量、整车质量上限、北斗定位、脚踏骑行装置等多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不过,消费者此前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
新国标在技术层面进行了多处调整。整车质量方面,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至63kg;使用其他类型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仍需≤55kg。脚踏功能上,仅电驱动的电动自行车可自行选择是否设置脚踏骑行装置;具备电助力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则必须保留脚踏骑行装置。在塑料占比方面,强化了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塑料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尺寸限制上,车体宽度(不含车把、脚蹬、后视镜及连接杆)由≤45cm调整为≤40cm,同时鼓励加装后视镜。整车编码需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便于追溯管理。
制动与性能方面,新国标优化了制动性能,缩短了湿态条件下的刹车距离;完善了电动机性能要求,确保车辆能够应对短距离爬坡等特殊工况,满足正常骑行需求,同时规定电动机在输入电压达到最大时车速也无法超过25km/h,防止超速行驶。防篡改设计得到强化,明确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需具备防篡改功能,并提出“一车一池一充一码”及互认协同要求。安全监测方面,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监测功能,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北斗模块,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则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新国标还要求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标注建议使用年限,并对电动自行车整车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的认证提出独立要求,整车认证包含对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的兼容性审查,但不替代其独立认证。
对于生产企业,新国标要求其合理规划生产并申请新国标CCC认证。自2025年9月1日起,生产、出厂且在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并取得新国标CCC认证。同时,生产企业应具备与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销售者则需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合理规划采购。已采购的符合旧国标要求并取得旧国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自2025年12月1日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并取得新国标CCC认证。
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不容忽视。电动自行车发生故障后,30秒内就可能产生明火,燃烧时还会产生大量毒烟,严重威胁生命安全。若在楼道、家庭、小区门厅等相对密闭的场所起火,极易引发重大事故。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务必认准CCC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如需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有效性,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进入平台首页后点击“认证结果”,在“证书编号”栏输入CCC证书编号,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该认证证书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