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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虚假宣传案再开庭 小米法务称雷军删微博非误导

   时间:2025-11-23 20:42:46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的虚假宣传诉讼案件。这起案件源于消费者对小米汽车宣传内容的质疑,认为其选装的碳纤维挖孔机盖实际功能与宣传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今年5月,小米SU7 Ultra碳纤维挖孔机盖版车型引发广泛关注。小米汽车曾宣称,量产车的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完全复刻了原型车设计。小米集团董事长雷军也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该设计不仅改变了外观,还修改了内部结构,双风道可直接导向轮毂以支持散热。然而,雷军在发布相关内容8小时后删除了关于轮毂散热的表述,这一举动引发了消费者的进一步质疑。

部分消费者认为,他们花费4.2万元选装的碳纤维挖孔机盖,实际功能并未达到宣传效果,因此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此次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的案件,是首例进入实质审理阶段的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小米法务团队提交了84页、14组新证据,导致案件审理推迟。这些证据包括《气动力风洞试验报告》、机盖图纸、发布会和直播视频、社交媒体内容、官方宣传文章、购买协议及三包凭证等。小米方面主张,雷军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不建议购买”该版本车型,且价格较高,因此不存在虚假宣传的主观故意。同时,小米强调,宣传内容未写入合同,不构成违约。

针对轮毂散热功能的争议,小米法务团队引用《气动力风洞试验报告》称,量产版车型复刻了原型车的设计,挖孔位置和尺寸均符合标准,具备气流导出和辅助前舱散热功能。试验数据显示,发动机盖开孔会降低前轴和后轴升力系数,并略微增大风阻系数。然而,维权车主对此表示质疑,认为真实风道带来的风阻变化应更为显著,小米汽车的数据不足以证明其宣传的真实性。

小米法务团队还提出,购车协议的签约方为南京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均为独立法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开资料,小米汽车的业务主体包括小米汽车有限公司、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小米景曦科技有限公司和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中,小米景明负责销售与服务网络,消费者购车和售后均由其全资子公司处理。

维权车主则指出,小米汽车在购车协议中设置了多项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例如,协议规定消费者需在收到余款通知后七日内支付款项,否则车企可解除协议并没收定金,但未明确通知时间。协议未规定具体交付周期,导致部分消费者等待时间过长却无法退定金。目前,小米YU7的交付周期长达8个月,SU7和SU7 Ultra的交付周期为6至9周。

购车协议还约定,争议解决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消费者维权需前往该地提起诉讼。这一条款被指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此前,小米汽车曾以管辖权异议为由提出抗辩。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公司法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责任。然而,消费者认为,小米汽车通过复杂的主体架构和协议条款,增加了维权难度。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或将对汽车行业的宣传规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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