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摇一摇”广告引发的用户困扰持续发酵,尤其在电商促销节点,此类强制跳转行为频繁出现,成为移动互联网生态中的一大顽疾。用户反馈显示,部分应用程序在未明确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手机传感器捕捉细微动作,将正常操作误判为广告触发指令,导致用户被迫跳转至电商平台或其他广告页面。
测试发现,广告跳转场景呈现多样化特征。例如,某壁纸类应用在页面顶部嵌入仿系统通知样式的广告条,用户仅需轻微上滑广告区域,便会直接跳转至购物平台,全程无任何二次确认提示;另一款拍照工具的开屏广告中,“关闭”按钮与“立即查看”选项设计紧凑,字号过小且位置重叠,导致用户多次误触跳转;更普遍的情况是,部分应用利用陀螺仪或加速度传感器,将用户日常手持手机的自然晃动(如行走、抬手)识别为“主动触发”,强制推送广告内容。
此类设计已涉嫌违反现行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需提供“显著且无障碍的关闭功能”,禁止设置关闭障碍或强制跳转。工信部早在2023年2月便明确要求,禁止应用通过高灵敏度“摇一摇”诱导用户误操作。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今年7月发布的《摇一摇广告触发行为安全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规定触发跳转需满足设备加速度不低于15m/s²、双向转动角度超过35°、操作持续时间不少于3秒等条件,或采用等效参数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