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配套出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在规范业绩比较基准管理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两项新规通过构建全流程监管框架,旨在提升业绩比较基准的科学性、稳定性和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为基金投资的重要参照系,业绩比较基准被视为产品定位的"风向标"和投资管理的"标尺"。新规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建立与投资目标、策略相匹配的基准体系,强调基准设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频繁调整导致投资风格漂移。这一规定直指行业长期存在的基准与实际投资脱节、风格模糊等痛点问题。
在信息披露环节,新规构建了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透明化机制。基金合同需详细说明基准设定依据、计算方法及调整条件,定期报告必须披露收益率、波动率等核心指标与基准的对比分析。这种动态披露模式将基准从静态参考转化为投资者可持续监督的透明窗口,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内部管理机制方面,新规要求基金公司建立"投资风格库"管理制度,将基准要求转化为具体投资约束。绩效考核体系迎来重大改革,基金经理薪酬将与基准表现直接挂钩,当产品长期跑输基准时,其绩效奖励将受到实质性影响。这种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旨在引导投资行为与产品定位保持一致。
外部监督体系得到系统性强化。基金托管人被赋予复核基准合理性的法定职责,销售机构在产品推介时必须显著展示基准信息,评级机构需将基准符合性纳入评价维度。这种多维监督格局的形成,有助于构建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为确保平稳过渡,新规设置差异化实施安排。存续产品有一年时间调整不符合要求的基准设置,涉及系统改造的事项给予六个月过渡期。这种渐进式改革思路,既体现了监管的审慎态度,也为行业预留了充足的适应空间。
易方达基金副总裁王骏指出,新规构建了行业首个系统性监管框架,将推动基金管理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该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基准管理流程,未来将进一步强化基准论证、监测和纠偏机制,确保投资风格与产品定位高度契合。
据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新规实施,公募基金行业将呈现三大积极变化:产品特征更加清晰可辨,投资者选择难度降低;投资纪律得到强化,风格漂移现象有效遏制;市场生态持续优化,行业整体信誉度显著提升。这些改变最终将转化为投资者获得感的实质性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