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于本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未成年人网络使用呈现显著低龄化特征,社交娱乐类应用占据青少年主要上网时间,非理性消费与网络诈骗风险相互交织。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群体年龄持续下探,部分平台存在诱导消费、隐私泄露等安全隐患。
心理健康问题与网络沉迷的关联性引发关注。医学调查显示,长期过度使用电子设备的青少年中,62%出现入睡困难症状,48%存在视力急剧下降情况。更令人担忧的是,网络空间侵害案件呈上升趋势,包括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暴力、隔空猥亵等新型犯罪手段不断涌现。
针对上述问题,于本宏提出系统性治理方案:建议以16周岁为界限设立"数字成年年龄",要求社交平台默认关闭个性化推荐功能,在22时至次日8时禁止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内容,严格限制私信交流与直播功能使用。同时要求平台建立时长预警机制,单日使用超2小时自动触发强制休息模式,并开发无算法干预的青少年专属网络社区。
地方层面已有相应探索,福州市政协委员林德志提交提案,主张全面禁止16岁以下青少年独立使用社交媒体。该建议与部分国家立法实践形成呼应,引发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深度讨论。
国际社会在此领域已开展先行实践。澳大利亚自去年12月起实施严格禁令,禁止16岁以下青少年开设社交账号,平台违规将面临最高5000万澳元罚款。马来西亚今年1月生效的新规要求,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必须由监护人全程陪同,违反者将依据《2025网络安全法令》追责。法国、丹麦等国也正在制定针对15岁以下群体的严厉监管措施,拟对违规平台处以高额罚金。
这些立法实践呈现共同特征:通过明确年龄界限强化平台责任,运用经济处罚手段倒逼企业整改,同时注重构建家庭、学校、平台三方协同的防护体系。相关措施的实施效果将持续接受实践检验,其经验教训或为其他国家提供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