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近日正式推出了一项针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该标准将于5月1日起全面生效。此举旨在强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通过实施“实名登记激活”制度,构建一个覆盖其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管理体系,从而为公共安全、空域秩序以及个人权益提供坚实的保障。
为了满足不同厂商和用户的需求,标准中明确了两种实名登记与激活的技术流程。第一种方式是通过“生产者信息系统”进行中转,这一流程特别适合那些需要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集中管控的厂商。而第二种方式则允许“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直接与实名登记系统进行交互,这一流程更加适用于自制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或具备直接控制能力的系统。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所有者都必须在飞行前完成实名登记,并通过系统交互验证后,才能激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使其获得飞行能力。
考虑到市场的调整需求,新标准还特别设置了分步实施的过渡期。对于新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就必须立即满足相关要求。而对于已经售出并在使用的存量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则给予了12个月的过渡期,从明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一安排旨在确保所有在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最终都能得到全面规范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