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蒙智行法务部门近日对外披露了两起针对网络造谣行为的维权案件最新进展。据公开信息显示,两起案件分别涉及不同自媒体账号的恶意诋毁行为,法院已作出明确裁决。
在针对自媒体账号“我是大彬同学”的诉讼中,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法院认定该账号长期发布不实信息,对鸿蒙智行构成严重名誉侵权,除要求立即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外,还须在公开平台刊登道歉声明,并支付150万元赔偿金。此案判决标志着法律对网络谣言的零容忍态度。
另一起针对“骠骑尉—松亭先生”的诉讼中,一审法院同样认定被告存在主观恶意。经查证,该账号通过虚构事实、刻意歪曲等方式损害企业商誉,法院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40万元。两起案件的赔偿金额差异,主要基于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传播范围及造成的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判定。
据法律人士分析,此类案件的集中宣判具有显著警示意义。随着《民法典》对名誉权保护的强化,以及《网络安全法》等法规的完善,企业维权渠道更加畅通。专家建议公众在获取信息时应保持理性判断,避免成为谣言传播链条中的一环,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