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近日迎来一项重要议程——初次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此次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是专门增设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章节,为这一新兴领域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修订草案中,对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旨在消除公众对这两类技术的认知模糊。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也为相关企业的研发和生产提供了法律保障。
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修订草案明确指出,将由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承担处理责任。这一规定旨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自动驾驶汽车在道路上的安全行驶。
同时,修订草案也明确了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以及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仍需遵循非自动驾驶汽车的相关规定。这一条款确保了法律适用的公平性和一致性,避免了因技术差异而产生的法律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