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国家网信办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共同发布了《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自今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在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
《规定》明确指出,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涵盖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的信息内容生产发布活动提供的策划、制作、分发、营销、推广、经纪等一系列服务,这主要涉及MCN机构的相关业务。近年来,随着MCN机构的快速发展,其在互联网信息传播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部分机构和账号受流量利益驱动,频繁蹭炒热点、打造虚假人设、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针对这些问题,《规定》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首先,MCN机构必须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且登记的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的表述。MCN机构还需设立信息内容管理负责人,并配备与业务范围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内容管理团队,同时制定信息内容管理、人员管理、应急处置等规则,以确保信息内容的安全和合规。
在流量造假与虚假营销方面,《规定》也给出了明确的治理方案。第十七条明确规定,MCN机构及签约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禁止组织、煽动、实施、参与、协助网络暴力相关违法活动。这一条款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将“协助网络暴力”明确纳入禁止范围,意味着提供“开盒教程”“代骂服务”“网暴素材”等灰色业务将面临法律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表示,《规定》的出台并非旨在限制行业发展,而是为了构建全链条闭环治理机制,引导行业从粗放的流量驱动模式向健康的合规驱动模式转变。其根本目标是为行业的长期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而非制造发展障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则指出,《规定》通过信息披露机制,使得不同账户如果属于同一个机构,大家就能一目了然。如果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网络暴力或虚假人设行为,就可以追溯到特定的机构和特定的账号,整个组织过程相对透明,有利于加强监管和打击违法行为。
《规定》还对流量造假采用了列举、兜底的方式,既包括虚构关注度、浏览量、点击量、评价评分、投票量、消费金额等数据,也包括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基本覆盖了刷粉丝、刷阅读、刷销量等所有常见手段,为打击流量造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