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项旨在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新规正式落地。《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于9月1日起生效,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推出,旨在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的健康发展。
根据《标识办法》的具体要求,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分为显式与隐式两种。显式标识需通过文字、声音或图形等方式直观展现,而隐式标识则利用技术手段嵌入文件数据之中。对于不同类型的AI生成内容,也有相应的标识规定:文本内容需在开头、结尾或中间添加文字提示;音频内容需加入语音说明;图片内容需在显眼位置设置标识;视频内容则需在起始画面及播放过程中添加标识。
服务提供者还需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嵌入隐式标识,包含内容属性、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等关键信息。这一举措旨在保护内容的真实性与可追溯性,防止恶意删除、篡改、伪造或隐匿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标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恶意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进一步强化了内容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随着《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正式施行,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平台加入这一行列,共同维护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规范与健康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透明、真实的信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