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对外发布公告,向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股东幸福奥凯航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这起案件的原告为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案由涉及服务合同纠纷,法院定于10月23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彭仕兵,注册资本约12.9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公共航空运输、货物进出口以及民用航空器维修等业务。从股权结构来看,幸福航空由幸福奥凯航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非幸福航空首次陷入法律纠纷。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及其股东此前已多次被其他机场相关企业起诉。例如,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烟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及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均曾对幸福航空及其股东提起诉讼。这些案件的案由多与合同履行、服务费用结算等问题相关。
此次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再次将幸福航空推上风口浪尖。根据公告内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相关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这意味着幸福航空及其股东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应诉材料,否则可能面临缺席审判的风险。
业内人士分析,连续的法律纠纷可能对幸福航空的运营和声誉造成一定影响。作为一家从事公共航空运输的企业,其信用状况和合同履行能力直接关系到合作伙伴的信任度。未来,幸福航空如何妥善处理这些法律问题,并加强内部管理,将成为其持续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