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及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重要公告,宣布将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公告内容,此次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对象为仅配备驱动电动机、且拥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其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对新能源汽车出口管理迈出了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一步。
公告明确指出,企业在申报纯电动乘用车出口资质时,需遵循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及原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中的相关规定。这包括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以及出口许可证的申领与发放等各个环节。同时,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将依据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
据悉,该公告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的质量与安全性,还将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