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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售过期辣条引争议:客服拒赔千元,法律威严岂容平台漠视?

   时间:2025-10-25 14:23:19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一位消费者在拼多多平台遭遇了食品安全问题,购买的辣条竟在收货时已过期两天,而平台客服的处理方式更引发了对法律执行与平台责任的质疑。

据消费者描述,2025年10月21日,他在拼多多某店铺下单了一款名为“君仔精选捕味叁零辣条”的商品。商品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保质期6个月,按此计算,10月21日当天正是保质期的最后一天。然而,当消费者于10月23日收到货物时,发现辣条已过期两天。

发现问题后,消费者立即联系拼多多客服,提供了订单截图、商品照片等清晰证据,要求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退一赔十,最低1000元”的法定赔偿责任。然而,客服的回应却令人失望。从最初的“补偿50元用户体验金”,到最终的“仅支持退货退款”,平台始终回避法律明确规定的赔偿义务。

这一处理结果引发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他指出,这并非简单的十几元商品纠纷,而是关乎平台是否尊重法律、是否履行监管责任的核心问题。作为连接消费者与商家的第一责任方,拼多多在面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究竟是选择维护消费者权益,还是以“用户体验”为借口纵容商家?

《食品安全法》设立惩罚性赔偿条款,旨在通过提高违法成本震慑不法行为。然而,拼多多客服“退货退款”的解决方案,不仅未能体现法律的威慑力,反而传递出“违法成本极低”的错误信号。这种处理方式,无疑是对法律底线的挑战。

目前,该消费者已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投诉此事。他表示,投诉不仅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更是希望引发对平台责任缺失问题的深入追问。食品安全无小事,平台方不应成为法外之地。

此事再次将电商平台责任推上风口浪尖。作为国内大型电商平台,拼多多在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时,究竟应如何平衡商家利益与消费者权益?如何真正履行监管责任,而非仅以“冷处理”应对公众质疑?这些问题,值得平台方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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