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针对meta公司发起的反垄断诉讼近日迎来关键裁决。华盛顿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裁定,FTC未能充分证明meta在社交网络领域仍存在垄断地位,因此驳回了该机构的指控。这一判决结果标志着这场持续五年的法律争议暂告段落。
案件核心围绕meta公司2012年以10亿美元收购Instagram、2014年以190亿美元收购WhatsApp的交易展开。FTC主张这些收购行为巩固了meta的垄断地位,要求其剥离相关业务。该机构强调,Facebook和Instagram等应用在社交沟通领域缺乏有效替代品,用户选择空间有限。
法官在裁决书中明确指出,反垄断审查需聚焦当前市场状况而非历史行为。"无论meta过去是否构成垄断,FTC必须证明其现有市场地位仍违反法律。"博斯伯格强调,科技行业已发生结构性变化,现有竞争格局与收购发生时截然不同。他特别提到,TikTok和YouTube等平台的崛起显著改变了用户行为模式。
诉讼过程中,双方提交了大量市场数据作为证据。FTC在2021年修改诉状后,补充了用户规模、使用时长等对比指标,试图证明meta的市场支配力。但法官认为这些数据未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尤其缺乏对新兴竞争对手的充分考量。相反,meta提供的材料显示,用户正将大量时间转移至短视频平台,迫使公司持续追加投资以维持竞争力。
市场反应方面,meta股价在裁决公布当日微跌不到1%,年内累计涨幅约2%,表现弱于科技行业整体水平。公司首席法务官詹妮弗·纽斯特德发表声明称,裁决认可了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强调meta产品对消费者和企业的价值。她表示将继续配合监管,同时加大在美国市场的投资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审理期间正值美国科技行业反垄断监管趋严。去年谷歌在搜索领域垄断案中虽被认定违法,但避免了拆分浏览器的最严厉处罚,仅被要求开放数据接口。对比来看,meta案的判决结果进一步凸显了司法机构对"动态竞争"的认定标准——即市场地位需通过持续创新而非历史优势来维持。
行业分析人士指出,法官裁决大量引用了TikTok、YouTube等平台的市场表现数据。文件显示,这些服务与meta旗下应用在功能重叠度、用户迁移趋势等方面存在显著竞争关系。多家科技公司高管在作证时也承认,将meta视为主要竞争对手,这从侧面印证了市场格局的多元化特征。
FTC公共事务主管乔·西蒙森对判决表示失望,称将评估所有法律选项。该机构此前曾因主审法官面临弹劾程序而质疑审判公正性,但未影响最终裁决。随着诉讼终结,meta无需剥离Instagram或WhatsApp,但需持续应对短视频领域日益激烈的竞争压力。市场观察家认为,此案为数字时代反垄断执法提供了重要判例,未来类似诉讼将更注重实时市场数据与用户行为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