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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萨班斯到中国《条例》:A股监管升级,开启健康牛市新征程

   时间:2025-12-12 09:54:10 来源:互联网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将迎来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行政法规。这一举措被视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迈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回顾历史,2002年美国证券市场曾因安然公司破产和世界通信公司会计丑闻陷入信任危机。为重建投资者信心,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法案》,对公司治理、会计监管和证券市场规则进行全面改革。该法案通过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明确高管个人责任等措施,有效遏制了财务造假行为,为美股此后二十年的长牛奠定了基础。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面临类似挑战。尽管现有《证券法》等法规不断完善,但系统性监管框架的缺失仍制约着市场质量提升。此次征求意见的《条例》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构建了全方位监管体系,其核心目标在于建立市场信任机制。

在公司治理方面,《条例》创新性地设立"专业防火墙"机制。要求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赋予其董事会决策前的事前审核权。这一设计既吸收了萨班斯法案强化独立董事作用的经验,又通过专业主导模式提升了监督效能。

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上,《条例》实现从财务报告到全面风险的跨越。不同于萨班斯法案聚焦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做法,中国法规将战略、运营、合规等各类风险纳入监管范畴,并将内控失效与退市风险直接关联,形成更具威慑力的约束机制。

信息披露监管呈现源头治理特征。《条例》不仅强化董监高责任,更创新推出"造假收益追溯机制",要求上市公司追回因财务造假多发的薪酬奖金。这种从动机层面削弱违法行为的制度设计,较萨班斯法案的事后惩罚模式更具前瞻性。

审计监管领域形成多维约束体系。虽未设立独立监管机构,但通过压实审计委员会监督责任、明确财务顾问独立性核验要求、严惩第三方配合造假等组合拳,构建起覆盖审计链条各环节的监管网络。这种制度安排既保持了市场灵活性,又强化了关键节点把控。

高管责任追究机制实现穿透式监管。《条例》将问责范围扩展至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制定严厉处罚措施。特别是市场禁入等资格罚的引入,使责任追究从"集体负责"转向"个人担责"的精准治理。

并购重组监管体现效率公平平衡原则。法规专章规范市场化并购行为,在支持优质资产注入的同时,严打"炒壳""忽悠式"重组。通过强调主业相关性和中介机构责任,构建起质量导向的重组生态。

投资者保护机制实现多重突破。法规鼓励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完善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维权渠道,并在退市环节要求为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这些措施形成从投资回报到权利救济的完整保护链。

法律责任体系构建立体追责框架。除大幅提高罚款金额外,还综合运用市场禁入、公开谴责等手段,并强化与刑事司法衔接。特别是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明确处罚,彰显全链条打击违法行为的决心。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与萨班斯法案作为"强效补丁"的修补性质不同,《条例》代表着中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系统性升级。随着法规实施,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中介机构规范运作和投资者信心增强将形成良性循环,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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