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规,广告商在投放包含AI生成图像、语音或视频的商业内容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人工智能生成"字样。这项措施直指当前数字广告中普遍存在的技术滥用现象——部分企业通过深度伪造技术制造虚假代言人,或利用算法生成看似真实的用户评价,误导消费者决策。法律同时规定,任何涉及已故名人、公众人物姓名、肖像或声音的商业使用,必须取得其遗产管理方或法定继承人的书面授权,防止技术滥用侵犯逝者权益。
州长凯瑟琳·霍赫尔在签署仪式上强调:"当技术发展速度超越伦理边界时,法律必须及时补位。这项法案既保障了创新空间,又为消费者筑起防护墙,确保他们在信息洪流中保持清醒判断。"她特别指出,法律特别关注艺术创作领域的权益保护,防止原创作品被AI未经授权地模仿或改编。
该法案的出台历经长达18个月的公众听证与行业协商。娱乐产业联盟提交的调研数据显示,73%的受访者担忧AI技术会稀释真人艺术家的市场价值,68%的消费者表示无法准确识别广告中的技术合成内容。这些数据成为立法的重要参考依据。相比之下,加州去年通过的AI监管法案更侧重于自动驾驶等硬件安全领域,纽约则成为首个在文化创意产业建立技术使用规范的州。
法律专家分析指出,新规实施后广告行业将面临双重挑战:既要投入资源升级内容审核系统,确保技术标注的准确性;又需建立完善的授权追溯机制,避免陷入肖像权纠纷。某国际广告公司合规总监透露,其团队正在开发AI内容检测工具,可自动识别合成素材并添加数字水印,预计相关技术投入将增加年度预算的15%。
消费者权益组织对法案表示欢迎,认为这标志着数字时代消费者知情权得到实质性扩展。随机街头调查显示,82%的受访者支持广告透明化要求,认为这有助于建立更可信的商业环境。与此同时,法律界也在讨论可能的延伸影响,例如社交媒体平台是否应承担类似的内容标注义务,以及虚拟偶像的商业开发如何界定法律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