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卫南路九池路口近日发生一起交通碰撞事故,一辆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在斑马线区域发生接触。经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双方均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最终被认定承担同等责任。
现场监控显示,事故发生时小轿车正沿主路直行,行经斑马线时未按规定减速观察。由于该路段绿化带较高,驾驶员视线受到一定程度的遮挡,未能及时发现正在斑马线上通行的电动自行车。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虽佩戴了符合标准的防护头盔,但未按照规定下车推行通过斑马线,而是保持骑行状态,增加了发生碰撞的风险。
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轻微擦伤,经医院检查确认无大碍后当日即返回家中休养。交警部门在事故认定书中明确指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并注意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也应当下车推行,双方均未履行相应的安全义务。
这起事故再次提醒交通参与者,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骑行者,在经过斑马线时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机动车需提前减速观察路况,非机动车则应下车推行确保安全,只有各方共同遵守规则,才能有效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