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正式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为商业航天领域注入新的规范力量。该指引明确将"发射载荷成功入轨"作为企业科创板上市的核心准入条件,特别强调需完成"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首次功能性有效载荷入轨",这一规定为行业树立了清晰的商业化能力评价标准。
指引特别区分了技术验证与商业交付的本质差异,要求企业搭载的必须是能产生实际效益的商业卫星或具备验证价值的试验星,而非仅用于测试基本入轨能力的模拟配重。这种差异化要求源于商业航天的特殊属性——有效载荷类型直接决定飞行试验的商业价值,其中低轨星座建设所需的"一箭多星"技术,更考验火箭的载荷分离与在轨运行能力。
蓝箭航天朱雀三号火箭的首飞事件成为观察新规影响的典型案例。这款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火箭虽完成轨道注入并尝试一级回收,但因回收失败仅定位为技术验证箭。其搭载的质量模拟配重未进行关键载荷分离试验,导致获得的飞行数据难以支撑中大型商业载荷发射需求。这种技术状态与上市标准要求的差距,凸显出商业火箭从工程验证到规模商用必须跨越的多重门槛。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对商业火箭企业提出了三维考核体系:技术自主性需通过可重复使用等核心技术突破体现;商业化能力要求形成可持续的服务模式;产业链地位则需在卫星制造、地面站建设等环节建立协同优势。这种评价体系倒逼企业从单纯追求"飞得上去"转向"送得准、用得好"的完整商业闭环构建。
当前多家商业航天公司已启动IPO辅导程序,其中蓝箭航天率先完成相关流程。但新规实施后,监管部门将重点审查企业技术验证与商业交付的匹配度。以朱雀三号为例,其首飞积累的轨道级飞行经验虽具价值,但运载能力、载荷验证等关键指标仍需后续任务补足,这反映出行业从技术突破到规模商用需要经历的可靠性验证、成本控制等系统性考验。
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国内商业航天进入"可靠交付"新阶段。通过将上市审核标准与商业化能力直接挂钩,既为企业指明了技术迭代方向,也促使行业在真实任务中锤炼核心竞争力。这种"以商养研、以研促商"的良性循环,或将加速推动中国商业航天形成成熟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随着更多企业进入上市审核流程,市场将见证技术验证与商业价值的深度融合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