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驾驶技术的普及,辅助驾驶功能已成为许多车主日常出行的选择。然而,过度依赖这类技术而忽视驾驶责任,正引发越来越多的安全隐患。近期,多地发生因辅助驾驶使用不当导致的交通事故,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在衡邵高速湖南衡阳段,一辆轿车因驾驶人邹某疲劳驾驶引发单方事故。据调查,邹某前一晚通宵驾车,途中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竟在行驶中睡着,车辆在无人操控状态下持续行驶20余公里,最终撞上右侧护栏。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毁,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交警部门认定,邹某因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机动车,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承担全部责任,预计需赔偿车损及路损共计约5万元。
类似案例在湖北随县段高速也曾上演。一辆小车在湿滑路面上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试图超越半挂货车时发生碰撞,导致车辆严重受损。经调查,小车驾驶人不仅未在恶劣天气下降低车速,还过度依赖辅助系统且未能及时接管车辆,最终被认定负全责。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专家指出,当前市面上所有量产车型均属于L2级驾驶辅助系统。根据国家标准,0-2级为驾驶辅助阶段,主要功能是解放双脚,但驾驶人必须保持对车辆的监管并随时准备接管。张骞助理研究员强调:"智能驾驶系统与驾驶人需共同完成动态驾驶任务,突发情况下驾驶人必须及时介入。"
法律层面,长时间脱离方向盘或视线偏离道路的行为已构成妨碍安全驾驶。赵司聪副主任表示,此类行为不仅面临罚款记分处罚,事故中驾驶人仍需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若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尽管L3级自动驾驶技术已进入试点阶段,但其应用仍受严格限制。近期获批的某品牌L3级车型在北京指定高速路段开展试点运营,采用U型闭环路线模式,实现单车道内最高80公里/小时的自动驾驶功能。北汽集团李望鸿总经理介绍,试点车辆配备专业安全团队,通过智能监控平台实时监测车辆状态,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处置。
专家特别提醒,L3级系统仅在限定场景下替代驾驶人操作,车内仍需配备安全员随时接管。当系统发出接管请求而安全员未响应时,车辆必须具备自主执行最小安全风险策略的能力。目前试点工作暂不面向普通消费者,消费者未来可通过打车方式体验该技术。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事故责任认定呈现新特点。传统交通场景中,碰撞事故责任主体通常为双方驾驶人;而在L3级场景下,责任主体可能扩展至四方甚至更多,包括双方驾驶人、车企及软件提供商等。这要求企业在试点过程中持续验证技术可靠性,公安交管部门也在探索适应自动驾驶特性的新型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