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近日宣布,已正式启动两项针对谷歌的专项规范程序,旨在推动其全面履行《数字市场法》(DMA)项下的合规义务。这两项程序将构建欧盟监管机构与谷歌之间关于特定合规领域的常态化对话机制,确保数字市场竞争规则的有效落地。
第一项程序聚焦DMA第6条第7款要求,即谷歌需向第三方开发者无偿开放安卓系统控制的软硬件功能接口。监管重点直指谷歌自有AI服务(如Gemini)所使用的核心功能模块,要求明确第三方AI服务提供商获取功能访问权限的具体标准。欧盟委员会强调,此举旨在消除智能移动设备AI市场的准入壁垒,为创新企业提供与谷歌同等的竞争条件。
第二项程序围绕DMA第6条第11款展开,要求谷歌以公平、合理且非歧视性(FRAND)原则,向第三方在线搜索引擎开放搜索排名、用户查询、点击行为及浏览轨迹等匿名化数据。程序将重点审查数据开放范围、匿名化处理标准、访问技术条件,以及AI聊天机器人服务商的数据获取资质等关键环节。监管机构认为,数据共享机制的完善将助力第三方搜索引擎提升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更具选择性的数字服务。
根据工作安排,欧盟委员会将在程序启动后六个月内完成全部审查流程。前三个月将向谷歌通报初步调查结论,并同步公开拟采取的合规措施草案非保密版本,广泛征集市场主体意见。监管机构特别说明,此类程序不构成对谷歌合规性的最终认定,亦不影响后续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权限,包括实施高额罚款或按日计收的违约金。
作为DMA的核心监管对象,谷歌于2023年9月被欧盟委员会正式认定为"守门人"企业,其搜索、Google Play、安卓系统等七项核心服务均被纳入强制监管范围。根据法规要求,自2024年3月7日起,谷歌需就上述服务全面履行DMA规定的各项义务,包括开放系统接口、共享关键数据、禁止自我优待等强制性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