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公告称,2026年1月28日,由其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GB48001-2026)已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汽车电气化技术的飞速发展,车门把手在结构型式和系统架构上发生了显著变化。为适应这一趋势并进一步提升汽车安全设计水平,工信部制定了该标准以规范产品设计。
适用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汽车车门把手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适用于M1类、N1类汽车及多用途货车的车门把手,其他车型参照执行。
核心安全要求
1. 车门外把手:必须配备机械释放
针对事故后车门无法开启的操作难题,标准明确规定每个车门(不含背门)都必须配备机械释放车门外把手。
• 事故后开启: 车辆设计需确保在发生安全气囊展开或动力电池热扩散等严重事件后,仍可通过机械释放功能打开车门。
• 布置与空间: 把手应处于规定的阴影区域或其附近,且须预留足够的手部操作空间。
• 强度测试: 外把手需承受不小于500N的力而不断裂或脱落,测试后仍能正常开启车门。
2. 车门内把手:确保独立机械开启
针对内把手操作便利性差及功能丧失问题,标准要求每个车门(不含背门)至少配备一个机械释放内把手,且独立操作即可开启对应车门。
• 布置位置: 把手应直观可见,不被遮挡;安装在车门上或距车门边缘不大于300mm处;其高度和前后位置需符合人体工程学规定(位于R点前方及上方特定区域内)。
• 强度测试: 非电子按钮式内把手需承受不小于200N的力,电子按钮式需承受不小于50N的力,测试过程中不应断裂或脱落,且测试后需能正常开启。
该标准的出台,旨在通过强制性的技术规范,解决车辆在极端情况下因电子系统失效导致乘员被困的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Suk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