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了《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保护。
根据新规,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网络平台将被认定为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一是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且注册用户超过1000万或月活跃用户达到100万以上;二是服务对象不限于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注册用户超过1000万或月活跃未成年人用户达到100万以上。
在认定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时,相关部门将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这包括平台的下载量、用户规模,以及网络产品的销售额和交易量等经济指标;未成年人登录频次、使用时长、使用偏好和消费金额等行为数据;平台所涵盖的涉及或面向未成年人的信息内容数量;是否为涉未成年人相关垂直领域的代表性平台;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较多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问题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以及其他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显著影响的因素。
为确保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相关部门将每三年开展一次认定流程与责任认定工作,并在用户数量激增等特殊情况下适时启动。网络平台需主动进行自评估,并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对于未按要求申请、配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平台,将依法予以处理。认定名单在经过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后,将向社会公布,确保全过程公开透明(涉密内容除外)。
被认定的网络平台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要求,需履行更高标准的未成年人保护义务。同时,为兼顾监管刚性与平台正常经营,若平台连续六个月不再符合认定标准,可申请变更认定。经审核通过后,将及时将其移出认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