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正式对外发布《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志着我国在自动驾驶领域迈出关键一步。该标准将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首部针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
新标准明确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系统的M类(载客)和N类(载货)车辆,但自动泊车系统不在适用范围内。标准从企业安全保障、系统执行能力、人机交互规范以及检验检测方法四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安全要求体系,为自动驾驶系统的设计、生产、部署及使用提供了系统性指导。
在安全保障机制方面,标准要求制造商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体系,涵盖安全方针制定、风险识别与管控、安全保证措施实施以及持续改进机制四个核心环节。企业需确保从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到部署后的全流程均具备完善的安全保障能力,形成闭环管理链条。
针对自动驾驶系统的核心功能,标准明确要求其动态驾驶任务执行能力必须达到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这意味着系统需具备与人类驾驶员相当的环境感知、决策规划及执行控制能力,确保在复杂路况下仍能安全可靠地完成驾驶任务。
人机交互规范是本次标准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于L3级系统,标准特别强调需配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能够实时评估驾驶人状态并在必要时发出接管提醒。这一要求旨在解决人机共驾场景下的责任界定问题,提升系统运行的安全性。
在检验检测方法上,标准创新性地构建了"企业保障能力检验+安全档案检验+确认性试验"三位一体的验证体系。通过多维度、分层次的检测手段,确保自动驾驶系统不仅符合技术指标要求,更能在实际运行中持续保持安全状态。这一体系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科学有效的评估工具,也为行业技术发展树立了明确标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