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近日审查通过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金角财经起诉蔚来控股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此前,蔚来曾以名誉权纠纷为由起诉金角财经,此次金角财经的反诉将双方的法律纠纷推向新的阶段。
这起纠纷的源头可追溯至金角财经发布的一篇关于蔚来供应商账期的文章。文章基于公开信息,包括特斯拉副总裁陶琳发布的车企付款周期对比图以及《第一财经》援引Wind数据发布的付款周期数据,对蔚来账期问题展开探讨。文章发布后引发广泛关注,阅读量迅速突破10万+,同时也引来蔚来粉丝的质疑和供应商的反馈。
蔚来随后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在合肥知识产权法庭起诉金角财经,但不久后撤诉。之后,蔚来改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再次起诉,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11月18日。金角财经方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蔚来在当地的产业影响和股权背景可能影响审理公正性,申请将案件移送异地审理,但这一申请被法院驳回。
2026年5月6日,案件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正式开庭。庭上聚焦的几个问题在后来的一审判决中有所体现。一审判决后,金角财经对判决结果不认同,坚决提起上诉,这意味着一审判决并未生效。
然而,蔚来在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公布后,对外宣称金角财经“炮制多项与蔚来实际经营数据及财务现状不符的不实内容”。这一表述与判决书内容严重不符,导致网络上出现大量声称金角财经“编造不实信息、恶意曲解公司经营状况、造谣蔚来账期”的内容与链接,对金角财经的名誉造成极大损害。基于此,金角财经依法起诉蔚来。
回顾合肥高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涉及三大核心争议。首先是关于蔚来7年来亏损数额的争议。金角财经文章中表述“7年来蔚来累计亏损已超千亿元”,而蔚来认为是839亿。一审判决称,自2018年至2024年第三季度,蔚来累计经营亏损为839亿元,累计净亏损为807亿元,认为文章表述与查明事实不符,存在夸大。但金角财经在庭审中提交了万得金融终端蔚来财报数据截图,显示2018年至2024年前三季度,蔚来合计亏损为1021.56亿元。这一争议涉及财务指标、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金角财经将在二审中进一步说明和举证。
其次是关于收到“应付票据”是否等于收到回款的争议。蔚来2023年度财报载明对多数供应商的付款期限为30至90日,并存在使用银行汇票支付应付款的情形。金角财经文章引用第三方报道的数据表明蔚来账期不短,同时对“应付票据”的解读被一审法院认为带有误导性。金角财经不认同这一认定,指出企业财报披露的付款期限、第三方测算的应付款周转周期以及票据自身的到期兑付时间并非同一概念,企业以尚未到期的票据支付,供应商取得现金的时间和成本会受到影响。相关法规和媒体报道也说明,票据是否由供应商自愿接受、合同如何约定、票据是否实际延长了取得现金的时间,是值得审视的问题。
最后是关于对经营行为的批评是否等于侮辱的争议。文章中用“抠门”形容蔚来对供应商的商业行为,一审判决认为这属于贬义词,对蔚来形成负面描摹。金角财经认为“抠门”是对经营行为的口语化评论,并非对企业或企业经营者进行人格辱骂,判断一个词是否越过法律边界,需结合文章讨论的事实基础、具体语境、评论对象以及表达的严重程度来判断。
金角财经表示,一审判决明确写明案涉文章“并非完全凭空捏造”,相关行为“尚未达到捏造核心事实、使用侮辱性言辞的相当严重程度”。而蔚来对外宣称金角财经“炮制不实内容”,是对一审判决的选择性截取和扩大,曲解了判决。在维护权益上,不同主体拥有的社会资源和传播影响力远非对等。此前金角财经与蚂蚁集团的官司中,蚂蚁集团起诉时全网出现大量声称金角财经“造谣”的报道,对其业务与经营造成巨大冲击,而胜诉后愿意报道的媒体寥寥无几。此次蔚来的行为似乎也遵循了类似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