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新的监管措施,旨在加强算法推荐服务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规范化管理。这些举措主要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保障用户权益,防止算法滥用。
针对算法备案,相关规定明确要求所有向国内公众提供服务的算法推荐技术均需纳入监管范围。这涵盖了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等五大类算法。例如,搜索引擎中的检索过滤算法、电商平台上的个性化推荐算法,以及在线客服的智能问答算法等,都属于备案的范畴。不仅直接提供算法服务的企业需要备案,技术支持方,如基础模型供应商,同样需履行备案义务。
在生成式AI大模型备案方面,监管重点聚焦于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服务。这主要包括向公众提供文本、图像、视频生成功能的大型模型。例如,面向消费者的智能写作助手、AI绘画工具以及多模态内容生成平台等,都在备案之列。但值得注意的是,纯调用第三方API接口的服务通常只需进行算法备案。
算法备案流程相对严谨,企业需要先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注册账号,并提交企业资质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法人及算法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等。同时,企业还需落实算法主体备案责任,如建立算法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备案过程中,企业需选择算法类型,并填写详细的算法信息,包括基础属性和详细属性。还需提交《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和《拟公示内容》,并勾选应用当前备案算法的产品及功能。
备案材料准备方面,企业需准备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法人及算法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工作证明以及承诺书。同时,还需提供ICP备案号或ICP许可证号,根据服务性质的不同而定。算法相关的材料,如《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以及《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基本情况》等,也是备案不可或缺的部分。
这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出台,不仅规范了算法推荐服务和生成式AI技术的发展,还为用户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的网络环境。通过备案制度的实施,监管部门得以更有效地防范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滥用行为,同时也降低了虚假信息传播和数据滥用的风险。
可以预见,随着这些监管措施的逐步落实,我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将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为用户带来更加安全、可靠的网络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