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近日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此次调整旨在优化监管框架,强化证券公司的功能发挥,同时保持评价体系的稳定性,避免重大变动。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了局部完善,突出“扶优限劣”原则,为中小机构提供了差异化发展的空间,鼓励其探索特色化经营路径。
新规的核心在于调整评价框架,将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以及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作为评价的主要维度。其中,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被赋予了更高的权重,旨在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
证监会明确表示,新规的立法目的在于引导证券公司提升专业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此,评价框架中特别强调了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重要性,并授权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专项评价,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在评价计分方面,新规设定了基准分100分,并根据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以及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情况对证券公司进行加分或扣分。特别是,新规扩大了业务加分覆盖面,将经纪、投行、资管等主要业务收入的加分范围从行业前20名扩大到前30名,以激励中小机构在细分业务领域取得突破。
新规还增设了多项专项指标,如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资管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代销权益类基金产品以及基金投顾发展等,旨在引导证券公司在财富管理和中长期资金引入等方面加大投入,优化自营投资结构。
在提升评价合理性的同时,新规也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新规优化了行政处罚和扣分分值设置,提高了“资格罚”纪律处分的扣分分值,并补充了对重大违法违规公司直接下调评价结果的条款。
证监会表示,这些修改将有助于充分有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新规还总结了前期分类评价经验,明确了特殊问题的处理规则,如对于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开展先行赔付的公司,将适当减少扣分分值。
新规的出台被视为证券行业监管的重要进步。它不仅有助于推动行业更健康、更高质量地发展,还能提升证券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通过优化竞争格局和鼓励差异化发展,新规有望为证券行业注入新的活力,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新规的实施还将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信心。通过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特别是强化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新规将营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为证券行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