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普通法院近日作出裁决,支持社交媒体巨头meta和TikTok对欧盟委员会依据《数字服务法》(DSA)收取年度监管费的异议。这是欧盟委员会在执行该法案过程中首次遭遇法庭败诉,引发了外界对欧盟数字监管政策的广泛关注。
根据《数字服务法》规定,欧盟委员会有权对在欧盟境内运营的超大型在线平台实施监管,这些平台的平均月活跃用户需超过4500万。为支持监管工作,欧盟委员会自2024年起向符合条件的平台征收监管费,费用计算与平台在欧盟的用户数量直接挂钩。这一做法被视为"污染者付费"原则在数字领域的延伸。
争议的核心在于用户数量的计算方式。meta和TikTok均对欧盟委员会2024年确定的收费标准提出质疑,认为现有计算方法存在缺陷。两家公司指出,用户数量的认定标准缺乏明确规范,导致收费依据不透明。
欧盟普通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欧盟委员会在确定监管费前,应当先制定关于用户数量计算方法的独立规则。法院要求委员会在一年内完成相关规则的起草工作,否则可能需要退还平台已缴纳的2023年费用。目前,欧盟行政部门已着手制定此类规则,即所谓的授权法案。
对于判决结果,欧盟委员会发言人托马斯·雷尼尔强调,法院的裁决仅涉及程序性问题,未对实质内容提出异议。"法院确认了我们的基本方法:计算过程无误,付款流程未受影响,费用的原则和金额也得到认可。"雷尼尔表示。
meta公司在声明中回应称,判决将促使欧盟委员会重新评估不公平的费用计算方法,并表示期待解决现行方法中的缺陷。TikTok发言人保罗·加尼诺则表示,公司欢迎这一决定,并将持续关注后续发展。
《数字服务法》于2022年正式生效,该法案赋予欧盟委员会对违规平台处以最高相当于其全球年收入6%罚款的权力。尽管已有相关处罚条款,但欧盟尚未依据该法案完成任何调查。
此次法院裁决暴露出欧盟数字监管框架在实施层面的漏洞,特别是用户数量认定等关键环节缺乏明确标准。随着欧盟加快制定授权法案,未来超大型在线平台的监管费用计算方式或将发生重大调整。